2005-01-08 00: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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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濟民(1898~1 946),號博仁,東安紫云鄉燕塘坳杏香坪人。
少年時期,因家境貧寒,讀完高小便輟學,改學唱調(地方花鼓戲),反串旦角。因他扮像、嗓音之演技出色,曾名噪大廟口、全州一帶。后他厭于戲子生活,再度奮發求學,考取湖南省第三師范學校。后歷任甲種師范學校教員、第五高等小學校長、鄉村師范學校校長、教育局課長、民眾教育館館長、救濟院院長和縣參議員等職。
唐在東安縣從教為政近二十年,為民眾辦了一些實事。他是東安縣民眾教育館第一任館長。在創建民眾教育館的過程中,籌經費,修館舍,置設備,選人才,他事事躬親。為勤儉建館,他身先士卒,帶領工作人員修運動場,平整道路,搬運設備,布置活動場所。僅半年時間,民教館建成開館。從此,縣境始有民眾文化教育娛樂場所。
民教館開辦不到三年,他又承擔籌辦縣救濟院的工作。是時,正值國難時期,辦救濟院確是一件難事,而嗷嗷待哺的貧民、難民又亟待救濟。他憂國傷民,不顧身患嚴重高血壓病,常常是一雙草鞋一把雨傘,深入農村調查,籌集救濟資金。幾經周折,他才把全縣民間為紳士所把持并從中漁利的慈善救濟資金(田畝、租谷等)清理登記造冊,撥歸縣救濟院管理使用。對此,縣內人士稱譽他為“虎口奪食”。時值抗日戰爭艱難時候,逃難過境的同胞絡繹不絕,經救濟院發放的各種實物及現鈔不少,但他從不以權中飽私囊,總是及時如數發給難民。
他辦學既重教書,更重育人,處處以身作則,做學生表率。他生活儉樸,經常身著粗布衣褲,腳穿草鞋,看上去跟普通老百姓一樣,因而受人稱頌。他在第五高等小學任校長時,一次帶領全體師生去白沙第二高小參觀,該校師生排隊迎接。因學校絕大多數師生不認識他,迎接過后仍不知校長是何人。后來詢問,有認識的回答說:“走在隊伍最前面,身穿大藍布便裝、腳穿草鞋的就是唐校長。”聞者無不愕然。不久,他任縣立鄉村師范學校校長。該校停辦后,蘆洪市高小校長席某聞訊,慕名以優厚待遇禮聘他去主持校務。在蘆洪市高小他除重視教學外,還注意以勤儉二字教導學生,并言傳身教蔚為風尚。該校學生有少數為豪門巨族的紈绔子弟,平時在家,事事有人侍候,由于在校日久,深受熏陶,潛移默化,放假回家后,亦能自己料理日常生活。其后,教育局調他回局任課長。學校無法挽留。
他擔任教育局課長期間,連續三年兼任紫溪、紫陽兩校音樂教員,其兼課薪金,全部作為優秀學生獎學金。是時,全縣農村正普及短期小學教育,辦學經費及教師薪金,直接到教育局領取。但縣里經濟困難,往往不能按時撥款。遇上這種情況,他便想方設法,直至把自己的薪金拿出來墊付,從不讓短期小學教師徒勞往返。日軍入侵東安后,他回到家鄉,眼見青少年學生被迫停課失學;出面籌辦三河鄉第三臨時小學,找親友借民房作校舍,動員學生自備課桌,派自己兩個兒子一個媳婦及一個堂侄義務任教,解除了方圓幾十里內近百名青少年失學之苦。他不僅自己熱愛教育事業,還教育子孫后代從事教育工作。從二十年代他當教員起,到八十年代為止,子孫三代當教師的有10人,人稱“教師之家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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